2012年9月10日 星期一

愛滋的現代獵巫 原罪責難瓦解公衛價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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翻譯轉自horny dragon原圖 
網友Parrot Chang:「邏輯上犯了統計性質的誤解(misunderstanding the nature of statistics)以及混淆相關及起因(confusion of correlation and causation),如果依照圖上的邏輯,所以神比較愛女同志囉?因為女同志得到愛滋的機率普遍比異性戀低。(也就是說,女同志的性愛方式是全世界最安全的一種)」

撰文:李小鹿

  「疾病不是隱喻,考量疾病最誠實方式是避開隱喻性思考。」美國作家蘇珊‧桑塔格(Susan Sontag)於其名作《疾病的隱喻》(Illness as Metaphor)中,提及社會大眾對於肺結核、癌症等疾病的污名想像,導致患者承受超乎於疾病本身的痛苦,然而從2012九月初衛生署宣稱將試擬愛滋藥 費改由患者部份負擔所激起的事件漣漪,我們可覺察台灣從政府公部門到大眾傳媒,以最「不誠實」的歧視方式面對愛滋(AIDS)此被視為「病」但實為後天性 免疫不全症「身體狀態」的議題,掀起龐大的「污名隱喻」風波,而非無差別地就愛滋本身向普羅大眾進行有效的通盤防治與教育。

愛滋=男同志?! 

  聯合報在處理此藥費議題時,將數則男同志之HIV(人類免疫缺陷病毒)患者個案採訪並置,聲稱「男同志占了年輕患者絕大部分」,部份媒體也發表「男同志愛滋感染風險最高」等等無公允統計依據之資訊,台灣媒體長期以來擅於妖魔化特定感染途徑,操作社會對愛滋的偏見隱喻,如:男同志、肛交、 敗德、性氾濫、縱慾享樂,忽略hiv感染途徑的多樣性,如:母體垂直傳染、異性戀陰道交、雙性戀等多元性別之存在事實、輸血、器官移植、注射針筒......等;公部門不但沒有負起教育大眾的責任,反倒便宜行事地與媒體及其社會偏見共謀,對特定可鎖定的族群開刀來「作業績」,其選擇性樣本所產生 的篩檢數據又惡性循環地加深社會偏見,hiv病毒彷彿被當作從男同志群體滋生散播。
  弔詭的是,男同志群體因長期社會恫嚇下,或許已較其它族群更有使用保險套進行安全性行為、定期匿名篩檢等相關知識,其餘被忽略的「黑數」在政府短視的防治政策下,無法妥善獲得醫療資源支持,為愛滋防治的一大漏洞。


疾病非個人造業 應由眾人擔 

  愛滋屬於重大傷病,藥費原以健保給付,2007年時卻被修法排除於全民健保之外,改由於疾病管制局之公務預算來負擔,此項錯誤決策導致 愛滋藥費排擠到疾管局其它防疫業務之經費,對此衛生署正在考慮於未來由「定率」的方式讓患者負擔高額藥費,面對此高爭議之政策,官員竟以追究患者個人責任 的方式來卸責,衛生署副署長林奏延公開表示「因不安全性行為感染愛滋病的人,該為自己行為負些責任吧!」,此「咎由自取論」也引起媒體跟風報導,聯合報於報導中「清算」受訪者醫療費用,進而發起引導式之民調來得到「超過八成五網友支持愛滋藥品部份負擔之政策」此結論。
  衛生署與聯合報此「特殊化」愛滋之言論是嚴重的疾病歧視,大大悖離了現代全民健康保險之價值,此將疾病傳染原罪化的論調極為危險,「各人造業個人擔」的自私目光看不見疾病感染的 複雜性,許多家庭主婦因其丈夫外遇,在缺乏安全性行為之觀念下無套性交,而間接感染愛滋;進行不安全性行為者往往因缺乏相關知識,此應為社會共同承擔的公衛成本,我們不可去脈落化地看待疾病,比如說,許多卡車司機有肝臟疾病,並非天性嗜酒愛喝維士比,而是因被迫超時工作與不合理排班所影響;南部地區洗腎人 口眾多表面上乃因服用地下電台之藥品,但根本因素是政府不積極取締之,以及南部醫療資源相對缺乏。
  疾病與其社會是嵌合的,若以歸咎責任式邏輯來看,一有先天遺傳性重大疾病的胎兒是否也要因其健保花費,來由大眾輿論決定其生死呢?沒有人樂意生病,不應透過各式社會對於疾病的歧視性隱喻來對個體責難。


回歸健保 重建公衛 

  「染病患者無責罪,回歸健保好體制」、「免費用藥為公衛,減少傳染愛滋病」疾管局副局長施文儀近期於facebook上發表「每週疫詩」,公開表態與上級衛生署相左的政策意見,提及愛滋用藥的「治療目的」與「公共衛生目的」,治療目的在於將愛滋作為感冒等傳染病醫治,故 應平等地回歸健保;公衛目的如對肺結核等重大傳染疾病的防治與預防,應由政府編列預算來補貼健保。
  愛滋為免疫系統之症狀,感染者若因藥費負擔 而減少就醫,將導致更嚴重的併發症,依舊要由健保負擔其醫療,徒增健保負擔;感染者也可能因減少服藥而更易傳染予他人;另外對於部份知悉自己為感染者但仍 蓄意不行安全性行為者,目前已有刑責懲罰(但此站在恫嚇立場的防治法律其高刑度是待商榷的),醫療體系應持續提供支援,使其服藥來降低體液之病毒量,以減少其傳染給他人之機率,若以部份負擔論來作為懲罰, 極有可能導致其減少患者就醫意願,增加社會公共衛生之風險,因此,愛滋藥費不僅不能採個人負擔,更要修法回歸於最早由健保給付之狀態!政府在有限的資源下,應嚴謹稽核內控健保體制,改革健保浪費之結構問題,以讓感染者遭受最少歧視傷害的行政,達到公平、公衛與人權的平衡。
  台灣社會輿論對於愛滋的理解缺乏重疊的共識地帶,對話往往失焦並扞格,hiv感染者在此狀況下面臨了心理上的嚴峻壓力,感染者尚未發病就常已被貼上「人生是黑白」的毀滅標籤,雖然事實上現今感染者在服藥控制下的平均年齡與一般人相差不遠。
  唯有剝除愛滋多重的隱喻面具,疾病單純被視為疾病時,防疫行動才有意義地不淪為永無止境的形式戰爭。

相關資料
9/28「愛滋病患醫療費用持續擴張之因應對策-兼顧醫療品質之費用控制方案」公聽會
聯合報相關報導
[立報]愛滋治療費 應回歸健保給付
[權促會]戳破美麗幻影 呼喚愛滋轉型正義
[露德協會]感染者需負擔愛滋治療費用會增加死亡風險
[哲學哲學雞蛋糕]常見的邏輯謬誤整理
愛滋治療部份負擔政策 -現代獵巫行動,瓦解公衛價值的健康政策
[權促會聲明]醫療歸健保,公衛作防疫;財務分流,各盡其職 
台灣的愛滋感染者 享有惡劣的職場環境 
台灣奇蹟,何時重現?!-再次從台灣公共衛生史,檢視台灣愛滋政策的崩盤...  
9/28相關新聞整理 
9/28公聽會權促會剪報

小組將此文向衛生署疾管局局長信箱投書,接獲回覆:

發文日期 :101年09月18日
發文字號 :衛署疾管愛字第1010036867號

所傳郵件,業已收悉。有關您提供「近來有關愛滋醫療部分負擔報導之觀察及心得」資料乙事,本局說明如下:
本局對於感染者之醫療照護向來不遺餘力,但面對醫療費用不斷成長的壓力,須思考規劃方案以為因應,除持續努力避免新個案產生外,亦須著力於醫療費用節流措施,包括與藥廠協商調降藥價、訂定藥品處方使用規範、協助引進學名藥物等...。
目前全民健保各項疾病就醫皆有部分負擔制度,未來愛滋醫療感染者是否需負擔部分費用,目前尚在研議之中,本局將會透過公聽會,廣納各界意見,期能研擬兼顧醫療品質及感染者權益之醫療費用控制方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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